天津出臺全國首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地方性法規
發布時間: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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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鳳凰創壹
日前,天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天津市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促進條例》(下稱《條例》),這是全國首部有關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地方性法規,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制定和施行,對于全面提高天津市職業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必將產生重要作用。
《條例》共六章44條,包括總則、引導和實施、服務和保障、督促和評價、法律責任和附則。
在政府引導、多方實施的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格局方面。《條例》明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支持依法組建區域產教聯合體、產業鏈產教融合共同體,建立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平臺,組織有關部門編制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報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本行業實習與學徒崗位需求信息;天津市教育部門、科技部門支持職業學校聯合企業、科研機構共同建設產教融合創新平臺,開展協同創新;天津市教育部門建立健全專業與產業需求匹配制度、建立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型專業制度、建立健全拔尖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選拔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面向社會開放培訓資源;天津市發展改革部門、教育部門共同負責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組織申報、復核確認、建設培育、認證評價和日常管理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指導、支持所監管企業依法參與和舉辦職業教育;天津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發展改革、教育等部門支持國有企業、產教融合型企業等建立完善職業教育兼職教師資源庫等具體內容。
同時,《條例》明確了職業學校和企業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中發揮主體作用,對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職業學校堅持教育與培訓并舉、校企聯合招生進行學徒培養、學生實習實訓、職業學校和企業雙向交流聘任、職業學校招聘專兼職教師、企業選派人員到職業學校兼職任教、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中的科技成果歸屬等進行了具體規定。
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服務和保障措施方面,《條例》明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整合設立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支持設立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發展智庫;明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將職業學校校舍、實習實訓基地和產教融合重大項目建設預留地納入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促進專項規劃;天津市和各區人民政府為國家認定的產教融合試點區域預留一定比例用地用于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和實訓基地建設,對納入天津市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的試點企業給予用地支持。
《條例》還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融資產品和金融服務,同時在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督促和評價制度方面明確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將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情況作為評選示范企業的重要參考,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把校企合作成效作為評價職業學校辦學質量的重要內容;明確了天津市有關部門對產教融合型企業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并結合評價結果開展分級分類監管。
此外,《條例》還對學校和企業騙取、套取政府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獎勵補助或者財政、金融、稅收、用地等優惠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職等違法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